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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才審議要針對UBER或與其同質性之業者的違法行為,提高罰款至最高NT2500萬,又可稱UBER條款 時隔沒幾日,公路法修正案已於2016年12月16日火速偷渡通過,並於2017年01月06日正式由總統府公告實施!針對此法案修正的決議與執行程序,足以見識到這便是再標準不過的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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