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這部電影我是看DVD,否則劇本結構完整,對白與台詞的設計如此富有哲理,如果不能細嚼慢嚥,就等於白看了一部這麼有深度的電影!很抱歉,為了能更深入的表達看完後內心的觀點,下面的幾段文字將會有劇透,請各位斟酌觀看。
男主角大衛蓋爾(凱文史貝西)是名將在四天後伏法的死囚,從不接受訪問的他,突然指定知名新聞雜誌的女記者(凱特溫絲蕾)受訪,共可採訪三天,一天兩個小時,要讓女主角透過這六小時的訪談,瞭解原來大衛蓋爾的案件是冤案,但等到她抽絲剝繭,釐清真相的當下,人命卻已無法挽回...
凱文史貝西是天生的戲精,他演的電影通常就是品質的保證,凱特溫絲蕾自然流露的演技,收放自如的情感儀態,表現始終處於水平之上,男女主角的好表現,都是預期中的事情,更不會是評論這部電影的重點。
其實這部電影所著墨的議題在於「死刑的存廢」,導演希望透過此片來表達對時任美國總統小布希表態支持死刑的不滿,不過,我必須要說,如果編導的出發點為此,那麼他們的手法反倒弄巧成拙,非但無法獲得預期的效果,反倒更像是狠狠甩了自己一個耳光...
劇中的偽受害者康斯坦絲,本身是廢死人權團體的領導者,男主角蓋爾任職哲學研究所主任,同時也是該團體的要角,兩人是推動廢死運動的夥伴,蓋爾被控性侵殺害了自己的友人康斯坦斯而遭判處死刑,伏法後才被證實清白,故事的營造讓此案表面上看來是場冤案,然而未公開的真相卻是,廢死支持者用激進的殉道方式,也就是「自殺」,來假造死刑犯的冤獄案,藉以營造出死刑存在的爭議!
蓋爾與康斯坦絲兩人四處奔走、參加辯論節目推動廢死運動始終未果,在蓋爾與德州州長電視辯論時,州長詢問蓋爾若能證明在他任內哪件定讞的死刑案是冤案,他可以立刻延緩該案件的執行,重新審判,可是蓋爾卻答出不來...後來蓋爾遭受陷害捲入學生性侵案件妻離子散失去一切,康斯坦絲也罹患血癌末期時日無多,既然終歸一死,不如乾脆將自己奉獻給廢死運動作為祭品,兩人因此策劃了這齣假冤獄的自殺案件,希望能夠藉以廢除死刑...
為何我會說編導傳達意念的手法令我無法苟同呢?!在全片進入尾聲之前,觀眾都以為蓋爾蒙受不白之冤而枉死,若真相停留在蓋爾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因被設計而遭處決,那我認為後續還有討論的空間,然而最後的結局卻是,女記者在蓋爾伏法後從他寄來的包裹得知「真相中的真相」,竟是蓋爾不但對於這場冤案完全知情,且自願犧牲,這樣的結局發展太過多餘,更扭轉了觀眾對於冤獄犯同理心的醞釀,到頭來原來這一切根本就是一場騙局、一齣經過廢死團體算計的殉道記,以如此偏激扭曲的手段倡導廢除死刑,反倒造成個人的負面觀感。
最後,來談談我對於死刑的看法,我完全支持死刑的執行,廢死團體可曾想過:「對於加害者來說,犯罪只是一時的,可是對於受害者來說,傷痛卻是一輩子的!」我曾聽過一個身邊朋友的真實故事,男孩在小時候曾遭綁架,綁匪被逮後遭判刑20年,16年後綁匪假釋出獄,小男孩雖已經長大成人,但在得知綁匪獲釋的當下,他心裡還是恐懼害怕的,傷痛的陰影始終跟著他...廢死團體主張的論點:1 以暴制暴,以死止死不是好方法 2 死刑剝奪罪犯悔改的機會。我相信這些都是立意良善的立場,但他們可曾想過,若給予重刑犯悔改的機會,那又有誰來給受害者與受害家屬重生的機會呢?從善如流的事情,我相信民意自會順應,當廢死團體搬出每執行1件死刑便會增加4.4件殺人案的數據時,2013年中正大學所作出的民調卻仍指出,台灣有91%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創下歷年新高,這些罪犯在犯法的當下早已將他人的人權拋諸腦後,又如何有權利要求自身的人權呢?或許這麼說重了些,但我個人認為,在成為受害者之前,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倡導廢除死刑。
「鐵案疑雲」讓我劈哩啪啦的提筆寫了這麼一堆,它真的是部好看的電影,即使結局不是我所樂見的,但依舊發人省思,趕快找時間去租回家欣賞吧!
電影內的精采台詞:
1、幻想必須超越現實,因為在你到手的那一剎那你沒辦法也不會再想要它。為了繼續存在,慾望的個體必須永遠無法達成。你要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對它的幻想,慾望與瘋狂幻想相輔相成。
2、心想事成的人絕對不會快樂。最符合人性的真諦是,盡力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要依據你達成多少慾望來衡量你的生活。而該以獲得多少真誠、憐憫、理性,甚至自我犧牲的時刻來衡量。因為到頭來衡量我們生平輕重的唯一標準取決你如何看待他人的生命。
3、所謂的真正的快樂,來自對未來快樂的白日夢。不然我們怎麼會說,獵比殺更為有趣,或小心你許下的願望,不是因為你會得到它,而是因為一旦得到它,你再也不會要它。
★推薦閱讀:

誰來給江國慶一個機會呢?
我本身對此案件並不了解,所以不便置喙。
廢不廢死可以討論 但提廢死還有一個中心思想是 一旦剝奪生命將造成無法回復無可挽救的情況 也就是江國慶案、鄭性澤案這些案件被拿出來討論的原因
始終無法認同廢死這個訴求跟理想, Horatius說過一句話:「被敗壞的道德踐踏了的法律還有何意義?」 法律之內是體制正常運作的保護傘,那法律之外的道德責任呢?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絕對不是完美,所以才會不斷修法, 1000個案子裡面有幾個江國慶案、鄭性澤案? 不能說是比例原則,也不能說是濫殺無辜,但, 假如這些罪大惡極的人,只能盼無期徒刑,關個二十年假釋,又得花全民納稅人的錢來養, 別說你跟我了,家屬的心,要如何獲得平靜, 況且這些人內心道德感早已蕩然無存,又要如何期待他們能在牢裡覺悟, 關出來再犯比例說有多高有多高,我認為不只不該廢死, 甚至連酒駕撞死人、強姦慣犯、販賣黑心食品的人都該處以死刑。
寧願少殺一個人 也不要錯殺一個人(難道被錯殺的人就不是一條人命嗎?) 為了弭補自己心中的傷痛 以別人的死來得到救贖 感覺就像回到了漢摩拉比寶典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了 現在應該是要回到台灣法律的漏洞和憲政體系的不完整吧..如果法律本身不改進的話 我認為那一定會有更多冤案 死刑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既然理念不同就不需要再延伸討論下去了,不要筆戰,不要留言了。 我不管什麼多殺、少殺, 既然自我道德約束力失控,必須要殺害他人來獲得滿足, 那麼罪大惡極的人必定需要處以極刑, 少數個案,該檢討就檢討,但絕不能因為少數而廢止這項極刑! 台灣有多少垃圾都心知肚明在台灣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刺激他們殺戮的動機, 廢死支持者愛拿江國慶、鄭性澤案, 那曾文欽湯姆熊案呢? 台灣究竟是江國慶、鄭性澤案多,還是曾文欽案多,我想這黑白立竿見影。 什麼叫做「為了彌補自己心中的傷痛,以別人的死來得到救贖」, 這句話,你說的輕鬆,但我告訴你,這句話,你跟我都沒資格說, 因為我們從來不是當事人,因為我們從來不是那些受害家屬, 那種痛,那種痛入心骨的恨,你我都從沒經歷, 既然沒有經歷,又有什麼立場直言這些受害家屬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憑什麼一個家庭的幸福,要被某一個罪大惡極的人毀滅之後, 還要眼睜睜看著他繼續活的好好的,甚至還要繳稅去餵養他, 這我無法苟同,更無法接受。 台灣法律的漏洞,憲政體系的不完整,該修就修,改補就補, 但絕不能因此而廢止死刑這道最卑微的厲法,絕對不能。 扯遠了,我再說一次:「被敗壞的道德踐踏了的法律還有何意義?」 人才是問題,教育、環境才是問題。 不只殺人,酒駕撞死人、強姦慣犯、販賣黑心食品都應該處以死刑, 這個立場,我絕不會動搖。
這部電影真的很棒! 雖然不能完全認同你對死刑的看法 但是也能裡解你的想法 如果對死刑的存廢有興趣 建議可以看看張娟芬的殺戮的艱難!
呵呵,多謝你來留言。 死刑的存廢我就不多做表態了,畢竟每個人觀點不同, 既然這邊是聊電影、談美食的地方,我們就回歸本質吧! 也謝謝你的推薦,有時間我會去拜讀的。
男主角明明就是證明這世界有可能存在冤案而錯殺了沒有犯罪的人,為什麼你看不懂? 你必須告訴我死刑是被證實有效拿來治療受害者家屬的痛苦的藥方之一,請問壞人被執行死刑後,痛苦消失了沒?治安變好了沒?你覺得病好了沒?你不敢講你根本不在乎人家還會不會痛苦,還會不會有下一個壞人,或是台灣有沒有因為死刑而變得更美好,你只是覺得有死刑,你就高興了,好險有死刑,其他的你「不想管太多」。 把所有的一切全部賭在一個可能會錯殺無辜者的制度上,這社會是不是弱智?有死刑=台灣社會有保障?治安有保障?受害者有保障?算了吧,你只想吃你的下午茶,看你的電影,這些事情從來不是你的重點。
你太激動了,你並沒看懂我的立場,電影是引線,實例才是癥結。 現在社會氛圍群起反廢死,連法務部都無廢死計畫,這就是民意的風向。 別來這邊扯「痛苦消失了沒」?「治安變好了沒」?「你覺得病好了沒」?我不是受害家屬、我更不是國家領導人,我只是在這個我自己辛苦經營的舞台,替自己的原則、立場發聲,捍衛我的思辨。 既然你有原則、思想,你有信念想廢死,想長篇大論,與其在此浪費唇舌,不如好好認真經營你的舞台,為你想捍衛的一切律則發聲,而不是躲在鍵盤後面匿名狂吠,要筆戰,請滾,要嘴砲,請滾,別想乘著現成的舞台扭轉別人,你還不夠格! 你是家屬嗎?你是受害者嗎?我在文章清楚標明了一段話:「在成為受害者之前,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倡導廢除死刑。」不懂中文嗎?還是不懂語義?死刑的存廢,絕不是你跟我在這邊敲打鍵盤就有定論,受害家屬的傷害痛楚也不是你這樣的人能體會,「感同身受」這四個字,我想對你來說,太過遙遠。 這個社會是不是弱智?有死刑=台灣社會有保障?治安有保障?受害者有保障?你提的這些問題,我想民意取向已經給了答案,不需要我來說,對我而言,死刑、刑罰的存在,就是道德良知的底限,這個立場,不會動搖,絕對不會。 我只想吃我的下午茶,看我的電影,這我知道,我會繼續享受生命,繼續徜徉電影世界,這不用你說,確實是我生命的重點。 請別再回文討戰,如果有時間,不妨作些更有意義的事情,我很擺明的說,道不同不相為謀,這裡不歡迎你,滾!
樓上的 bonbon2 先生您邏輯有事嗎? 您說「這世界有可能存在冤案而錯殺了沒有犯罪的人」 因此而大肆批評死刑實在是十分可笑 怕發生冤案殺錯人 照理說不是應該要推動司法改革以避免冤案的發生嗎? 怕發生冤案不去改革司法 反而推動廢死一再縱放罪不可赦的累犯 您思考過相關的配套措施嗎? 自以為人格高尚實則腦殘到有剩!!!! 因為北市文化國小女童慘遭隨機割喉殺害 法務部昨晚槍決了六名死囚 不知您是否有詳細關心這些死囚的背景? 其中一名死囚曹添壽姦殺女國中生又性侵自己女兒 落網後完全沒有悔意 還表示自己「在看守所內沒有懺悔」、「這十年內心很平安」 您是否知道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最多被關30年 這樣的人不判死刑 您是希望他假釋出獄後再來姦殺您的親友 還是希望鄭捷、龔重安放出來後再對你的親友割喉呢? 不如等您成為受害者或是受害者家屬後再來推動廢死 我想可能會更具說服力
你說的太精闢、犀利了! 一言以蔽之:「如果你不是受害者(家屬),就沒資格要求別人要放下!」 廢死聯盟的人、贊成廢死論述的人,請別再來討戰,這裡真的不歡迎。
有受害者支持廢死啊,只是台灣人完全無法接受他的意見與原因。 法務部不做,應該是要監督法務部;怪到廢死主張還蠻奇怪的。 另外,版主不欣賞廢死立場者也不必這麼言詞激動 連不夠格這種話都出來了。
其實死刑存廢跟多元成家一樣,不是你我這邊鍵盤來回會有結論。 這是我的地方,我堅定捍衛我的意識型態,寫我想寫的。 你當然也可以捍衛自己的立場與主張,沒人攔的了誰。 如果沒交集,關掉視窗別再來即可,還過來討戰,有意義嗎?!是要想要證明什麼!
板主辯不贏人家就趕緊送客叫人家滾 哈 你還是吃你的美食吧
這裡不筆戰,很難懂嗎? 我會繼續吃,別擔心。
我愛你
呵,怎麼突然告白了... 你愛的不是陳冠宏嗎?XD
事實上我覺得電影完全是神來一筆! 電影不斷在強調,死刑犯的案件審判不可能百分之百毫無瑕疵,毫無冤獄,因此策劃一切行動,就像廢死的理念絕對不是只為了教化這一點。 除了教化也是防範死刑造成冤獄的高風險,這裡尤其更凸顯出再怎麼看起來罪證確鑿的案件,都有可能誤判。(電影的情節為例) 而另一個目的則是解決問題根本原因,去了解罪犯進而瞭解犯罪動機,基本上罪犯都有部分心理不健全,而這必須從整個社會結構觀察,國外針對死刑犯做過很多分析,事實上死刑並不會減少犯罪率,我個人認為部份變態殺人魔其實根本不怕死,只是想報復社會,而這可能是罪犯自身受到的社會壓力(貧富不均、失業、缺乏互動、孤獨、霸凌)導致。 而電影在史貝西待在牢獄中道出:「透過這篇玻璃,人們看到的不是一個人,他們看到的是罪行。」正訴說著人們不在乎去研究事情的始末,他們傾向去報復去制裁。 「人們對真相的細節沒有耐心,罪犯不值得認識,罪犯的生命並不複雜,他們沒有出生沒有成長沒有生命的"過程",罪犯的整個生命就只有他犯罪的那個剎那,其它的部分都不存在,也沒有意義。」 當然這一切絕對不是說不需要去制裁,而是在制裁之前,我們還能為社會做些什麼?而死又真的報復到罪犯了嗎?(或求死不能也是種制裁呢?) 在最無法理性的時刻,我們更應該理性去思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在事件當下旁觀者喊殺是正義嗎?殺完了以後呢?老實說不是當事人的我們,嘴巴喊著殺義憤填膺,說難聽點是滿足自我的快感,受害者的家屬需要的是更多的愛與關懷,重新心理建設,這才是最有幫助的方式。 關於廢死這部分的議題即配套,的確需要仔細的經過討論和定奪,但是比起每次案件發生大家又開始吵這個假議題(畢竟台灣還沒廢死),我們應該做的是去關心身邊的每個人,別讓仇恨蔓延別做言語霸凌。 以上是電影及想法淺見,並無筆戰意圖。
Hi, 如果像你這樣的理性討論,表述自我意見,這裡非常歡迎。 基本上,對我來說,反廢死的堅定理念根深蒂固了,也決不可能動搖。 以簡單的邏輯來說,冤獄的發生,並不是因為「死刑」的存在造成的,當然也不會因為廢死就能阻止冤獄的發生。從司法改革的方面著手,才能真正避免冤獄的遺憾,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擔心冤獄就廢除死刑,只是治標不治本,並無法真正改善冤獄的情形,因此和「死刑的存廢」並沒直接相關吧?! 昨天發生的王景玉斷頭案,這樣的人渣,還需要費時審判嗎?還有絲毫冤獄模糊空間嗎?有一派的人說,因為社會的漠視,造就這樣的邊緣人痛下殺手,要去研究成因,要去一一扭轉人犯偏差行為,太烏托邦了。我覺得很簡單,既然他選擇野蠻地結束別人性命,也應當「即刻」處以野蠻極刑,直接對外公告放生時間,流放街頭人民公審吧! 世界每個陰暗角落還有很多議題可以關注,遊民安置、動保、環保淨化、弱勢族群...等等,但,不包括這些「獸性」的罪犯。 「人們對真相的細節沒有耐心,罪犯不值得認識,罪犯的生命並不複雜,他們沒有出生沒有成長沒有生命的"過程",罪犯的整個生命就只有他犯罪的那個剎那,其它的部分都不存在,也沒有意義。」這番話,除非你能告訴我,研究他們,了解他們,有什麼意義,難道因此就能避免下一個野蠻行為發生的可能嗎?能夠杜絕,能夠扭轉些什麼嗎?能夠讓世界變得更美好嗎?
社會為何需要政府? 社會為何需要法律? 因為一群人在一起生活需要有所規範,法律是為了集體的利益而存在的, 因為法律的保障,我們不需要過著弱肉強食互相砍殺的生活, 但是當法律的存在並不能增進集體的利益,我們該去思考此法律是否該存在。 當我們還是處於野蠻的社會,死刑是相當必須存在的, 因為唯有極刑才能令犯罪者恐懼, 甚至在古代還會誅殺九族,讓身旁親人也能互相監督, 讓行為不良潛在的犯罪者會在犯案前就被親人殺掉,來維護社會秩序, 如果極刑能有效抑制殺人案的發生,我們是否該恢復連坐法的制度, 讓親人在犯罪發生前自我了斷這些社會偏差者,來保護其它無辜的民眾呢? 從歷史經驗與各項研究統計都顯示,極刑與連坐法不一定真能減少犯罪的發生, 在軍中每隔一段時間一定會有酒駕的事情發生,結果一直把刑責調高真的有用? 就算把刑責調高到有人酒駕全連全部坐牢一年我相信一樣會有酒駕的情形, 讓酒駕發生率減少的方法是靠不間斷的教育,最後讓大多數人都能接受他, 寧願多花錢花計程車也不願意去嘗試酒駕的行為。 死刑存廢其實靠的不是法律上的制定,而是社會大多數人的想法所左右, 當大多數人還是總想著把法律訂得越嚴才能有效抑制犯罪, 而無法接受這些重大犯罪的發生與懲罰嚴重性往往沒有太大的關係, 那整個社會就只是不斷的做虛工,忙了一大圈但重大犯罪還是不斷發生, 甚至因為媒體的推波助瀾重大犯罪只會越來越頻繁, 最後你會發現死刑存廢根本只是假議題,只是一個單純政府財務上的議題罷了,
很意外你留了這麼多心緒,但非常抱歉,你的論點說服不了我。 我可以問你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你願意「親自」教化一個親手殺掉你心愛的家人的罪犯嗎? 將他養在你的家中,日夜相處,餵他吃飯,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你願意嗎? 連坐法我不談,離題了。 極刑不一定能減少犯罪的發生,這是廢死者始終擁護的態度,但如果少了極刑,廢死者難道敢拿生命來保證,犯罪率會跟著降低嗎?當今的社會,真的沒有空間讓研究一一試驗驗證,如果全部都拿硬數據來判斷,少了軟文化的思維來通盤思考,那是不是讀完經濟學就能拿諾貝爾獎,是不是讀完六法全書就能當好律師?我說了,廢死的論述,太烏托邦了! 你說的酒駕,把刑責提高有沒有嚇阻效果?我直接跟你說,現在的刑責很高?對我來說,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才叫做刑責高! 你說,王景玉這個人,罪證確鑿,還需要審什麼?還需要研究什麼?明天午後直接槍斃,才叫為自己的罪行負責。死了一個人並不能防止不會有下一個王景玉,沒錯,但是,走了A型流感,難道不會再來B型、C型流感嗎?這個社會,既然病源(人的劣根性)不可能有根除的一天,那極刑,就是這些少數病源人渣最終的依歸,很合理。
完全贊成你對死刑的看法
Hi, 感謝你的支持,覺得窩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