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這間位於內湖737巷的知名串烤雞排店家,先前我去買完後,回到家發現,老闆竟然忘記給「鹽酥雞」,通常買鹽酥雞你並不會當場用手去撥開看老闆到底有沒有給,回到家之後才發現老闆沒給,錢卻收了,消費者的反應通常會是算了,下次去再跟老闆說。

嗯沒錯我也是這樣,結果下次我再去買的時候,便跟老闆說:「上次你沒給鹽酥雞,但錢卻有算進去耶?

老闆只是冷冷的回我:「是喔。」結果並沒有補給我上次沒給的那一份。

聽到老闆這種回應,我心裡面也想說,沒關係這種店家,以後少吃就好。

結果最近友人又跑去這間買,結果回到家以後,又發現,又沒給鹽酥雞

這麼巧剛好兩次都發生在我身上,這次我當然非常憤怒的回去找老闆,我跟老闆說:「這是第二次了,又沒給鹽酥雞,到底是怎樣?!」

這次老闆同樣冷冷的回我:「是喔,不好意思,補給你。

嗯,補給我,這樣淡淡的一句話,意思就是我們消費者這樣來回奔波,浪費時間,消耗生命的行為,就只值:補給你,這三個字。

是的,最後老闆補給我了,「一份」。

一丁點都沒多!那之前還欠我的一份呢,不好意思,被老闆詐騙了!

50元一份的鹽酥雞,事情不關乎錢的大小,而在於你有沒有把消費者當一回事,看著他們家攤車貼滿感謝某某某媒體採訪,我現在只知道,這樣的惡劣的詐騙店家,就算CNN來採訪...

 

以後我也「他媽的不會再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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